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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6 月 28 日
    (三)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68    中铝国际        2022/5/2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以及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延期通知,单独持有 73.56%
股份的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10 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

                               1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将新增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
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项议案,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告的
原股东大会通知以及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公告的股东大会延期通
知相关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中铝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211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2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6    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
   7    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提          √
        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审计师的议案                            √
   9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        √
        案
  11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
  12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
2022 年 6 月 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议案 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3
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委托书(经修订)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




     报备文件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4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
        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3
        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4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5
        议案
 6      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为中铝万成山东建设
 7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审计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
 9
        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0
       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
 11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
 12
       授权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
中选择一个并填上“√”。
      2.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
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委托人代表股东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5.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6.A 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公证文件(如适用)至少应当在
本次会议召开前 24 小时,或者在会议通知指定表决时间前 24 小
时,送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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