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2-045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色十二冶金建 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二冶)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涉案的金额:十二冶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66,010,162.66元、截止起诉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13,572,474.05元及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工程款之日的利息、 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的 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十二冶与皮拉图斯飞机维修工程(重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皮拉图斯)签订了《皮拉图斯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工程 1 合同文件》。皮拉图斯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十二冶 向位于重庆市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在诉讼过程中,十二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财产保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民初712号),就十二冶与皮拉图斯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准予十二冶对皮拉图斯在财产价值人 民币66,010,162.66元范围内的保全申请,同时重庆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1)渝01执保282 号),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皮拉图斯名下价值人民币 66,010,162.66元的财产。为执行上述裁定,重庆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01执保 282号),执行冻结了皮拉图斯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渝01执1727号案件中被拍卖的其位于重庆市两江新 区龙兴组团V分区V4-1/01(产权证号为108房地证2015字第 13476号)土地上建(构)筑物(在建工程)的所得价款, 以人民币66,010,162.66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三年(从2021 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止)。 后重庆两江航空航天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两江航空)因其申请执行拍卖的涉案标的物与本案审理结果 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重庆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予以了准许。 2 二、案件进展情况 十二冶及皮拉图斯于2022年4月19日达成调解协议: (一)十二冶与皮拉图斯签订的《皮拉图斯标准厂房项 目一期工程合同文件》于2022年4月19日自愿解除; (二)截止2022年4月19日,皮拉图斯尚欠十二冶工程 款本金人民币51,832,186.60元,由皮拉图斯分别于2022年5 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于2022年7月31日前支付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 2022 年 9 月 30 日 前 支 付 人 民 币 21,832,186.60元; (三)十二冶与皮拉图斯确认在工程款本金人民币 51,832,186.60元范围内对十二冶施工的皮拉图斯标准厂房 项目一期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工程款项优先受偿权; (四)如皮拉图斯未按本协议第二条付清任何一期工程 款,则由皮拉图斯加付按本金人民币51,832,186.60元,从 2015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 的 利 息 人 民 币 14,861,439.70元,并从2022年4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 实际尚欠工程款本金为基数,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且十二冶有权就本案所欠工程款本金、 利息、逾期利息、十二冶自愿负担诉讼费人民币557,386.50 元合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皮拉图斯将本协议款项支付至十二冶账户; (六)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012,359元,减半收取人民 币506,179.50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保全担保费人民 币46,207元合计人民币557,386.50元均由十二冶自愿负担。 3 第三人两江航空不认可十二冶及皮拉图斯确认的调解 协议内容,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审理后予以 裁判。 近日,十二冶收到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民事判决书》((2021)渝01民初712号),判决如下: (一)确认十二冶与皮拉图斯签订的《皮拉图斯标准厂 房项目一期工程合同文件》于2022年4月19日自愿解除; (二)截止2022年4月19日,皮拉图斯尚欠十二冶工程 款本金人民币51,832,186.60元,皮拉图斯于2022年5月31日 前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000万元,于2022年7月31日前再支付 工程款人民币2,000万元,2022年9月30日前再支付工程款人 民币21,832,186.60元; (三)十二冶在尚欠工程款本金人民币51,832,186.60 元范围内对其已施工的、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组团V分 区V4-1/01的皮拉图斯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工程折价或拍卖价 款享有工程款项优先受偿权; (四)如皮拉图斯未按本判决第二项按期足额给付任意 一期工程款,则皮拉图斯还应加付十二冶以本金 人民币 51,832,186.60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16日至计算至2022 年4月19日止的利息人民币14,861,439.70元,并以按实际尚 欠工程款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4月20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计付逾期付款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案 件 受 理 费 人 民 币 1,012,359 元 , 减 半 收 取 人 民 币 506,179.50 元 , 保 全 费 人 民 币 5,000 元 , 合 计 人 民 币 4 511,179.50元,由十二冶自愿负担。如皮拉图斯未按本判决 第二项按期足额给付任意一期工程款,则由皮拉图斯负担该 人民币511,179.50元并立即支付予十二冶。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 响 本次公告的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 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民事裁定书》((2021)渝01民初712号) (二)《执行裁定书》((2021)渝01执保282号) (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01执保282号) (四)《民事判决书》((2021)渝01民初712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