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形成的关 联交易、湖南潇湘晨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潇湘晨报社 签署《关于潇湘晨报经营性业务的授权经营协议》形成的关联交 易、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19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通过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定价公允,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季水河 陈共荣 贺小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