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传媒:中南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2022-01-06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为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编辑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丁双平、高军、刘清华、陈昕、黄楚芳、刘闳、黄步
高、谢清风、易言者、王清学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
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
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个人品质能够胜任本公司相关岗位的工作。
本次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
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
况。我们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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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变更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
于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适应印刷市场发展需要,加大技术
改造力度,加快向绿色印刷转型;本次变更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对全体公
司股东利益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影响或损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体现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导向,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议
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季水河 贺小刚 李桂兰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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