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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传媒:中南传媒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2-07-06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作为中南出版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事前进行了认真审
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均为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定价公允,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桂兰 雷辉 刘志阳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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