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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航: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9-008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AMECO”)、北京航
   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北京航空”)、成都国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
   下或简称“成都国航”)。

   本次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4.53 亿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响应北京海关提出的保付保函创新试点工作,同时有效降低中国国际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成本,经本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向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 AMECO、北京航空及成都国航开展关税保付保函业务,预计担保总额度为
4.53 亿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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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AMECO

    AMECO 成立于 1989 年 8 月 1 日,是本公司持股 75%的控股子公司,注册
资本为 3.0005 亿美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首都国际机场,法定代表人为
宋志勇,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用户维护、维修和翻新飞机和发动机,地面设备的制
造和修理,发动机、附件和其他部件的分包管理等业务。

    AMECO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533,235.82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20,552.7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93,091.89 万元,净资产为 212,683.10 万元,
营业收入为 785,041.32 万元,净利润为 17,555.5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11%。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北京航空

    北京航空成立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是本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注册
资本为 10 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首都国际机场航平北路 2 号国航进出
口公司大楼,法定代表人为刘铁祥,经营范围为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救护;
航空器代管;公共航空运输;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北京航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110,302 万元,负债总额为
9,25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9,250 万元,净资产为 101,052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887 万元,净利润为-38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3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成都国航

    成都国航成立于 2003 年 11 月 25 日,是国航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本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2,4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双流机场航材综
合楼,法定代表人为高利华,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飞行器租赁;销售金属材料
(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仓储服务、
物业管理;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上述经营范围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成都国航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18,41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70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2,708 万元,净资产为 5,709 万元,营业收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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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75 万元,净利润为 30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类型

    担保类型为信用类非融资性保函。

    2.担保期限

    根据被担保方的进口业务情况,为其开立一年以下(含一年)或一年以上关
税保付保函。

    3.担保金额

    总担保额度预计为 4.53 亿元。业务计划情况如下表:


                      被担保方                预计担保额度(万元)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42,000

    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1,500

    成都国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1,800

    被担保方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4.反担保情况

    关税保付保函业务以授信方式开展,无需被担保企业提供反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中航财务为 AMECO、北京航空、成都
国航提供关税保付保函,担保总额预计为 4.53 亿元,三家被担保方的担保额度
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进行此项担保,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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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债务融资风险较低,现金流良
好,具备偿债能力;本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同意该担保
行为。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72.60 万元,占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2%。本公司没有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没有逾期对外担保的发生。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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