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中国国航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肖鹏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独立意见2022-11-29
独立董事意见 2022-13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肖鹏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作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审阅肖鹏先生的履历等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肖鹏先生为公司总工
程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聘任肖鹏先生为总工程师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肖鹏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中
关于高管任职资格和/或条件的规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履
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要求;聘任肖鹏先
生为总工程师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利益;
3、同意聘任肖鹏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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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2022-13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福申 禾云
徐俊新 谭允芝
2022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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