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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化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10-2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股票代码:601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 2 号 中国化学大厦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010-59765697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化学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变动系由于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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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
      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情况..................................................................................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一、备查文件...........................................................................................................11
      二、备置地点...........................................................................................................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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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中国化学    指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
诚通金控             指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国新投资             指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8 中化 EB 担保
担保及信托专户       指
                          及信托财产专户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 / 1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 2 号 中国化学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和根
   注册资本:7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1852R
   成立日期:1984 年 04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承包国内建筑工程;化工建筑、化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线路、
管道、设备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安装;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
出口业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小轿车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董事长、党委
  戴和根                       男            中国     北京          无
                书记
           董事、总经理、
  刘家强                       男            中国     北京          无
             党委副书记

  敦忆岚      职工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无




                                    4 / 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除中国化学外,还间
接持有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华科技”;股票代码 002140)58.8529%
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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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化学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国资产权〔2018〕72 号)文件的要求,
为进一步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推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决
定划转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所持中国化学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部分股份。将中国化学工程所持中
国化学 91,260,500 股、356,655,900 股股份分别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和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
   本次中国化学工程共划转中国化学 447,916,400 股股份,占中国化学总股本
9.08%。
   近日,中国化学工程分别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诚通金控以及中国
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新投资签署了针对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化学工程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中国化
学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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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中国化学工程将所持中国化学 91,260,500 股股份(占中国化学总股本
1.85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无偿划转给诚通金控;将所持中国化学 356,655,900
股股份(占中国化学总股本 7.23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
就 前 述 股 份 划 转 , 公 司 已 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了《中国化学关于股
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中国化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国新投资)、《中
国化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中国化学工程)的公告。
    自前次披露日至本次股份划转于近日正式实施的期间,中国化学工程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以其持有的中国化学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简称“标的股票”)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可交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规模 35 亿元,将中国化学
工程持有的共计 762,935,220 股标的股票,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15.4659%,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中信建投证券名义持有,
并办理股票质押登记。标的股票划入专户后,中国化学工程直接持有中国化学的
股份数由 3,187,935,800 股减少至 2,425,000,580 股,直接持有中国化学的股份
比例由 64.6246%减少至 49.1587%。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化学工程直接持有中国化学的股份数将
由 2,425,000,580 股减少至 1,977,084,180 股,直接持有中国化学的股份比例将
由 49.1587%减少至 40.0787%。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化学总股本不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中国化学工程仍为中国化学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近日,中国化学工程分别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诚通金控、与中国
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新投资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7 / 16
   中国化学工程将所持中国化学 91,260,500 股股份划转给诚通金控,将所持
中国化学 356,655,900 股股份划转给国新投资。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中国化学工程直接持有中国化学股份由
2,425,000,580 股减少至 1,977,084,180 股,直接持有中国化学股份比例由
49.1587%减少至 40.0787%,中国化学工程通过“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信建投证
券-18 中化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 762,935,220 股,占总股本 15.4659%,
据此,中国化学工程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上述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中国化学工程集
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 国资产权〔2018〕
72 号)批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划转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
情形。




                                    8 / 1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中国化学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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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化学工程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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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国化学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11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和根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19 日




                                 12 /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北京市
称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中国化学                      股票代码       601117



信 息 披 露 义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
务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3 / 16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3,187,935,80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64.6246%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2,740,019,400 股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9.08%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
                                                          中国化学工程于未来12
务人是否拟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减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备注   持中国化学股份的计
月内继续增                                                划。
持/减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
                                                          中国化学工程未在二级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备注   市场买卖中国化学股
在二级市场                                                票。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备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14 / 16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是   □     否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备注
                                        (如是,
公司为其负
               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否    □
得批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
                                                          划转中国化学工程集
是否已得到                                                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
               是            否    □              备注
批准                                                      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股份的通知》
                                                          (国资产权〔2018〕72
                                                          号)文件。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 16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和根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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