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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化学: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18-063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

       8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中国化学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增持公司股票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

       8-060)。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全资子公司中化建工程集团北

       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投”)计划自 2

       018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5 月 8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

       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 1%(含 2018 年 11 月 9 日已增持股

       份)。

     自 2018 年 1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建投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26,617,92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

       396%。后续,北京建投拟在增持计划期间内,通过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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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等方式,依据已披露的增持计

       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一致

行动人北京建投《关于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建投。

    (二)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977,084,180

股,持股比例为 40.0787%;一致行动人北京建投不持有本公司

股票。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建投持有公司股份 26,617,

92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9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 2018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增持公司股票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60),

本次增持计划详细内容如下:

    (一)增持主体:中化建工程集团北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

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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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

    (四)增持股份数量和期限:北京建投拟在 2018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5 月 8 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

1%。

    (五)资金安排: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

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建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6,617,92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396%,增持数量及比例已超过其增持计划下限的 50%。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2,003,702,10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0.6183%。其中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为 1,977,084,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0787%;

北京建投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26,617,9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5396%.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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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阶段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北京建投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本次增持完毕

后的 6 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8 年修

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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