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18-06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化学工程”)的全资子公司中化建工程集团北京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投”)增持计划为:
自首次增持之日(2018 年 11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
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 1%。
北京建投自首次增持日 2018 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52,475,447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63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的全
资子公司北京建投的《函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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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中化建工程集团北京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北京建投持有公司股份 52,475,447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638%,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未直接实
施增持。
(三)增持主体增持完成情况:北京建投的增持计划期限为
自首次增持之日(2018 年 11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本次增持计
划已完成。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
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
北京建投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等判断,择机逐步实施
增持计划。
(四)增持股份数量和期限:自首次增持之日(2018 年 11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
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 1%。
(五)资金安排: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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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完成情况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2018 年 11 月 9 日,北京建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7,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561%(详见公告:2018-060)。
2.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9 日期间,北京建投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18,917,9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835%(详见公告:2018-063)。
3.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北京建投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25,857,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5242%。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综上,北京建投自 2018 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52,475,447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638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及其一
致行动人北京建投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2,029,559,627 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425%。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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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三)北京建投承诺,在增持实施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中国化学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一)增持人北京建投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已经履行的及即将履行的信息披露行为符合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可以参照《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免除
要约收购义务并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中国化学可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增持所涉
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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