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19-00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合同类型:PPP 项目合同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 1,326,935.5 万元,各单项工
程应采用施工总承包的形式进行,施工合同价格不得超过
经下浮后的施工图预算,下浮率为 2.50%。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 15 年,其中整体建设期原则不超
过 5 年,项目建设分三期进行,项目一期、二期、三期的
建设期原则上分别不超过 1.5 年、1.5 年、2 年,各期项
目自该期最后一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进入运
营期,项目一期、二期、三期的运营期分别为 13.5 年、1.
2 年、10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
司当期及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及其
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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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
中国化学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中化建工程集团北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投”)
与中铁(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经公开
招标程序投标安徽省安庆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发 PPP 项目。
一、审议程序情况
目前,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安徽省安庆高新区山口片综
合开发 PPP 项目协议,《关于投资建设安庆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
发 PPP 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已经 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本项目合作区域位于安庆市高新区山
口片区,项目西起安皖快线,东、南临近皖河,北至站南路及现
状山体,总面积约 21.05 平方公里(具体以规划实测为准);项
目合作内容涵盖项目投资、融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及产业导入服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安庆市人民政府授权安庆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 PPP 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
安庆市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并与中标社会资本方
签订 PPP 项目合同,负责实施与项目有关的事宜。
三、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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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主体:
甲方: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国化学、北京建投、三公司、东华科技、中铁(上
海)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的社会资本方联合体
(二)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暂定:本项目建设期估算投资总
额为 1,326,935.5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的资本金原则上设定为
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 20%,投资总额和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公
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结算方式:本项目回报包括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
服务费、产业导入服务费。付费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当使用
者付费不足时,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缺口补助,政府根据绩效考
核内容进行支付。使用者付费内容包括地上管廊入廊费及日常维
护费、污水处理费、供热费、人才公寓与公租房、研发大楼、科
创中心建设租赁收入及项目范围内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等。
(四)争议解决方式:如果争议未能根据协商解决,各方均
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经安庆市政府审批通过
并出具相关批复文件、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业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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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规模约 1,326,935.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 5,857,142.73 万元的 22.65%。若该合同顺利履行,
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
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公司工程
建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独立性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
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等过程受多方面不确定因素
的影响,因 PPP 项目合作期限较长,受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发生无法如期投资、建设、运营、
移交等风险,若因政府财政资金调度或其他原因,导致政府付费
不能及时兑现,可能会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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