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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审计委员会能够按照

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履

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

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有

红、独立董事张忠林及职工董事徐保良 3 名成员组成,并由独立

董事杨有红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听取或审阅 13 项汇报事项,审议通过 9 项议案。

    (一)2018 年 1 月 22 日,组织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公司关于 2017 年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工

作的报告;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化学 2017 年度审计

预审情况汇报;听取公司关于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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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8 年 4 月 9 日,组织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7 年

财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

    (三)2018 年 4 月 25 日,组织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并通

过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公

司《关于聘任 2018 年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议并通

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审阅

公司《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审阅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审阅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

报告。

    (四)2018 年 8 月 16 日,组织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赣州市南

康区龙华工业园家具标准厂房、桥口物流园项目的关联交易议

案》;审阅公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审议并

通过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听取公

司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汇

报。

    (五)2018 年 10 月 30 日,组织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阅公司《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2/6
告的议案》。

    (六)2018 年 12 月 25 日,组织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2018 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工作;听取公司关于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

2019 年审计计划报告;听取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报

告的汇报;听取关于公司 2018 年风险内控管理工作的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

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重点事项的审议开展工

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对公司年度报告

审计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督导:事前认真听取公司年报审计工

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汇

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

安排;事中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对年报审计整体工作进展情

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讨论,

持续督促年报审计工作按期完成;事后,及时听取公司年度内

部审计情况的通报。

    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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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2017 年,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审阅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重大、重要问题的整

改,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

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开展内控自

我评价工作,促使各业务单位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和风险管

理,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认真审阅了公

司的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报告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

制度的规定标准予以重点关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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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公司审计机构关于《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汇报,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和重

要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搭建了完

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形成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合作、充分沟通,听取

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关于年度审计方案和相关工作安排的汇报,

促进审计工作的按时、高效完成。

    (六)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制度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

资源,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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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

报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

角度出发,认真、勤勉、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和义务,推动了公司各项经营决策的科学有效、合法合规,促

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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