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1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年度,作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和《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
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客观发
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户海印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12 月出生,
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8 月历任中国商
用飞机中航商用飞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5
年 12 月至今任中央企业专职董事;2016 年 1 月 26 日起担任中
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8 月起担任中国保
利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刘杰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5 年 3 月生,博士
学位,高级经济师。200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中建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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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200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 年 1 月 26 日起担
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忠林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3 年 12 月出生,
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3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国务院国
资委规划发展局副局长、局长;2016 年 1 月 26 日起担任中国化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起担任华润集团有
限公司外部董事。
杨有红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10 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熟悉财务管理,担任中国商
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轻工集团外部董事、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曾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书记、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
长、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院长、北京工商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49 项议
案,听取汇报 3 项议案;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 项议
案,详细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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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董事姓
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反对票数) 次数 席次数
户海印
10 10 0 0 10 4 2
刘杰
10 9 1 0 10 4 2
张忠林
10 10 0 0 10 4 2
杨有红
10 10 0 0 10 4 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主动阅研资料,
积极沟通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客观审慎的
思考,并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
依法、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
建议。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先后对十三公司、十六公司、四公司、十
一公司、六公司、五环公司和南方投资公司等 7 家子公司总部进
行考察调研,同时还赴文莱、缅甸、巴基斯坦,对三化建 PMB 石
化项目、二化建迪拉瓦燃料油库项目、华陆巴基斯坦油品升级等
境外项目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了相关单位董事长和领导班子成
员关于基本情况、重点工作、主要财务数据、面临的问题和拟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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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的措施等方面的汇报。赴项目现场听取了项目经理的详细汇报,
视察了项目施工现场,针对项目进展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现场调研,我们对公司各所属企业的情况有了比较深刻
的认识,发现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革发展的思路
和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和服务工作。报告期
内,适时安排与公司高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和负责公司审计的会
计师的沟通,完善了业务部门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服务的机制。
建立独立董事履职台帐,对独立董事全年参会、调研等履职情况
进行记录和统计。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
开通 OA 办公系统,使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相同的文件浏览和处理权限,完善了后勤保障工作。公司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传递公司生产经营、
改革发展和公司治理信息,保证了信息对称。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
《关于投资建设赣州市南康区龙华工业园家具标准厂房、桥口物
流园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等 3 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坚
持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程序的合法性、是否符合股
东利益等多角度进行考量。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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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
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
关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认真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严格履行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过程中,我们全
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依据、分红比
例的合理性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较为客观、稳定和科学,既符合公司发
展的实际情况和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又符合现金分红政
策和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及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等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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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任免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任免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2018年8月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
案》。经审阅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
拟任人员均具备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经审核同意补选刘家强先生为公司董事,认为其具备相关任职资
格。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
构审计年限的规定,组织进行了对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续聘工作。
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
们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共编制 4 份定期报告,发布 72 份临时公告,未发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其中,自主性信息
披露主要包括月度经营信息快报和重大合同公告,合计 1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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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发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决议事项等,合计 24 份。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
全,该体系从公司层面及业务层面各环节对公司有较为完整的评
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
制作用,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能够预防并及时纠正公司运
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现象,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
全与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
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9 次,
共审议通过议案 13 项,听取汇报和审阅事项 16 项。其中,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等 9
项议案,听取并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沟通 3 次;召开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等 3 项有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的议案;召开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听取了《公司“十三五”规划 2018 年执行情况的汇报》等 3 项
事项的汇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
符合《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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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
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较
好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2019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其他董事、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
为公司董事会民主决策、高效运行建言献策,不断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和透明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害,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户海印、刘 杰、张忠林、杨有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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