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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化学:中国化学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9-20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
计划管理办法》、《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5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

司监事会办公室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未

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2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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