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7-04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一条“为维护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为:“为维护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新增“第五章 党组织”内容
“第五章 党组织
第九十五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
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自身建设。党组织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
费中列支。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董事会
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
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管理层作出决定。
第九十七条 强化党组织在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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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坚决防
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党组织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
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
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和自
身建设。”
三、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仅做序号调整。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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