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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8-003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
会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详
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云南陆航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以债转股形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详
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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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
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为云南陆航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调整为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陆航”)的担保,是
为了满足云南陆航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开展的正常商业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为云南陆航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经出席
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以债转股形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我们认为: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公司”)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增资有利于优化云南公司的资本结构,有效改善其自身资产负
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有利于其后续经营性融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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