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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橡胶: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2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出了合
理化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前的独立董事为:
马龙龙、毛嘉农、胡秀群,现任履职的独立董事为: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以下为公司 2017 年任职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马龙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流通研究中心主任,产业经济国家重点学科学术
带头人、学科责任教授;兼任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全国商业政策研究会副
会长,首都经贸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兼职教授;受聘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
务部等担任咨询顾问。2011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毛嘉农: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CEO;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秀群:2002 年 8 月至今,在海南大学从事会计、财务管理教学工作;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海南省三沙市财税局副局长(挂职);2015 年 5 月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丽京: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
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2 年 5 月至今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泽莹:2010 年 1 月-2012 年 9 月,任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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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10 月-2015 年 12 月,任华云集团有限公司 CFO;2016 年 1 月至 12 月,任
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壹馨联合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资深财务顾问。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位夫:2007 年 1 月-2015 年 3 月,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橡胶研究所副所
长;2015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17 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参会情况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换届前合计召开 5 次股东大会、
10 次董事会、15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后合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3 次董
事会、3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任职的专门委
员会相关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专
  独董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出席次数          次数       门委员会情况
                   次数
   马龙龙            10               10              0              8
   毛嘉农            10               10              1             15
   胡秀群            10               10              3              8
   陈丽京            3                 3              1              3
   王泽莹            3                 3              0              3
   林位夫            3                 3              1              2

    2017 年,公司充分尊重和支持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并采纳了所有合理化
建议,我们对各次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意见并进
行了有效表决,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的情况。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与我们保持持续、顺畅的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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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为独立判断的资料。
同时,公司组织我们进行了投资项目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
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子公司股权转
让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按照监管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关联
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会议决议执行。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就有关情况
进行了专项说明及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制度规定,有
效地控制担保风险,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
有助于保障其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我们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新聘
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
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
定,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程序、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考核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发布了业绩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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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公告,并且未发生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公司业绩预告的发布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在以往为公司审计期间,都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能够客观、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顺利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亦为公司发展以及股东利
益的长远考虑,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未对 2016 年度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我们核实了相关情况,认为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是基
于对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
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解决潜在
同业竞争的承诺,经核查,我们认为该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预计
了履行承诺的可能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我们对控股股
东历年来的其他承诺事项也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也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我
们将继续督促公司及相关主体严格履行承诺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共发布临时公告 74 篇,定期报
告、社会责任报告等共计 54 篇。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
们认为公司全年信息披露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4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保证内
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持续优化管理流程,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提升管理的
科学性和实效性,内部控制整体规范有效。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后,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一)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委员会,
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共召开会议 18 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各委员对所有议案均按照程序审慎审议,提出了专业性意见,积极
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我们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公司章程》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
项权利,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2018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加深对公司运营情
况的关注,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更多更具有
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8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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