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2018-04-2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在年报审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勤勉尽责,现就 2017 年度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前的审计委员会
成员为:胡秀群(主任委员)、马龙龙、毛嘉农,现任履职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陈丽京(主任委员)、王泽莹、林位夫。换届前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均由 3 名独
立董事组成,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专
业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 审议事项
1.2016 年度内部控制、财务报表审计计划
2017 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安排
时间:2017 年 1 月 16 日
3. 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汇报事项)
1.海南橡胶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2.海南橡胶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7 年第二次会议
3.海南橡胶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时间:2017 年 3 月 31 日
4.海南橡胶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2016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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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
6.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计提 2016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
的议案
8.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第三次会议
1.海南橡胶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时间:2017 年 4 月 11 日
2017 年第四次会议
1.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时间:2017 年 7 月 15 日
2017 年第五次会议
1.海南橡胶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时间:2017 年 8 月 8 日
2017 年第六次会议 1.海南橡胶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 2.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 2.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第二次会议
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 2.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审
计机构,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持了专业的胜任能力和应有
的关注,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向
董事会提议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
度的审计机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会计、审计评估以及上市公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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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全面跟踪和督导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工作,通过专题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不定期督促审计进度,未
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形。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
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们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关注并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公司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建立及健全了业务流程与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我们积极督促公司执
行相关制度,要求各单位对内控自评发现的缺陷进行落实整改,积极推动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
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有效沟通,我们认真听取了各方的意见,
通过现场会议、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促使各方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并达成一致
意见,确保与外部审计部门沟通的频率和效率,推进公司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认真审核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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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
允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关联交
易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结论意见
2017 年,我们依托自身的专业素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
守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发挥了应有作用,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推动
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监督审
查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相关工作,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
好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责。
审计委委员: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8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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