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6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8-03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1 日以
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
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
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关联董事王任飞、彭富庆、梁春发、蒙小亮、王兵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6日
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海南橡胶关于投
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如下事
前意见:
公司此次与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亿港元,在香港
特别行政区设立海胶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
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区位、政策、金融、法律、人才等方面的
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业务,促进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本次交
易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
利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海南橡胶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8年6月1日
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审议的《海南橡胶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
认为:根据《海南橡胶对外担保制度》规定,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
海南海胶闽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星公司”)提供担保,是为
了满足闽星公司发展需要开展的正常商业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
机构的规定。本次为闽星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依法合规,经出席董事会
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海南橡胶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与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亿港元,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海胶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是基于公司战
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业务,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客观、
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8年6月4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