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关于签订《2018年橡胶收入保险项目保险协议书》的公告2018-08-16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8-059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2018 年橡胶收入保险项目保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人
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中国太平洋财
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签订了《海胶集团 2018
年橡胶收入保险项目保险协议书》(以下简称“保险合同”)。
一、协议当事人
投保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共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就投保人
将所拥有的天然橡胶树生产的天然橡胶干胶向主承保人投保橡胶收入保险及相
关保险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一)保险期间:2018 年 8 月 13 日零时起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二十四时止。
(二)保险标的:“天然橡胶树生产的天然橡胶干胶”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
标的,有效开割橡胶树 3000 万株左右。
(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
负责赔偿:
1、在保险期间内,天然橡胶树因遭受下列灾害直接导致天然橡胶树灭失、
停割或休割期间的减产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风力 10 级(含)以上热带气旋及其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滑坡或山崩;
(2)寒害、旱灾;
(3)病虫害。
2、在保险期间内的每一个自然日,当保险橡胶实际价格低于保险橡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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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16000 元/吨)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
责补偿。
实际价格=保险期间内保单约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主力合约当日收
盘价(元/公斤)。如遇节假日,实际价格约定为节假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结
算价。
(四)保险费:人民币 2.96 亿元。
说明:根据《海南省 2018 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公司承担本保
险单总保险费的 60%,其余 40%部分的保险费由海南省财政补贴。财政补贴部分
保费由主承保人负责向海南省财政厅申请拨付。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保险合同涉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稳定公司橡胶主营业务的发展,若
正常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保险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
的独立性,亦不存在对交易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四、风险分析
保险合同已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金额、赔偿处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各方均有履约能力,但仍存在因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风
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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