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8-07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参
会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解除部分土地承包关系及相应资产处置和补
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任飞、彭富庆、梁春发、蒙小亮、
王兵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
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6日
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海南橡胶关于解除部分土地承包关系
及相应资产处置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土地
承包关系,处置部分胶林资产,符合公司当前适当调整经营发展规划的要求;解
除承包关系涉及的胶园,在面积和产量上都不会对公司种植端的持续经营造成影
响;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作价基础,还参照了政府补偿标准,定价公允、公开,
双方拟签订的相关协议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海南橡胶关于解除部分土地承包关系及相应资产处置和补偿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8 年 9 月 2 日
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
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现就《关于解除部分土地承包关系及相应资产处置
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解除部分土地承包协议达成一致,
涉及的胶林资产价值依据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青苗补偿参照了
政府补偿标准,上述定价公允、合理,双方拟签订的相关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8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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