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海 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公司”)2018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限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7 号)核准,公司向 7 名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8,256,197 股,发行价格 5.1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97,001,976.52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89,262.1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90,812,714.39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相关手续,其中,向各发行对象配售股 数、锁定期及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情况如下: 配售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锁定期(月) 预计可上市时间 (股) 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387,596 12 2019 年 2 月 12 日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 2 96,899,224 12 2019 年 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3 48,449,612 12 2019 年 2 月 12 日 任公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4 48,449,612 12 2019 年 2 月 12 日 东)有限公司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5 48,450,000 12 2019 年 2 月 12 日 公司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70,541 12 2019 年 2 月 12 日 国信国投基金管理(北 7 48,449,612 12 2019 年 2 月 12 日 京)有限公司 合计 348,256,197 - - 上述 7 名认购对象持有的海南橡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申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7 名认购对 象承诺其认购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 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48,256,19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份 序号 发行对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量(股) 数量(股) 华商基金管理有 1 50,387,596 1.18% 50,387,596 0 限公司 长城(天津)股权 2 投资基金管理有 96,899,224 2.26% 96,899,224 0 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资产管理 3 48,449,612 1.13% 48,449,612 0 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 4 理(广东)有限公 48,449,612 1.13% 48,449,612 0 司 信泰人寿保险股 5 48,450,000 1.13% 48,450,000 0 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 6 7,170,541 0.17% 7,170,541 0 限公司 国信国投基金管 7 理(北京)有限公 48,449,612 1.13% 48,449,612 0 司 合计 348,256,197 8.14% 348,256,197 五、股本变动结构情况 类型 本次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 限 售条 件 的流 通股 348,256,197 -348,256,197 0 份 无 限 售条 件 的流 通股 3,931,171,600 348,256,197 4,279,427,797 份 股份总额 4,279,427,797 - 4,279,427,797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南橡胶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之日,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