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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橡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1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在财务审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认真履职,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现将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独立董事构成,分别为:陈丽京(主任委员)、
王泽莹、林位夫,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           1.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时间:2018 年 1 月 15 日
                           1.海南橡胶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2.海南橡胶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海南橡胶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海南橡胶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
      第四次会议
                           总结报告
时间:2018 年 4 月 26 日
                           6.海南橡胶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海南橡胶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海南橡胶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海南橡胶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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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海南橡胶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第五次会议
                            案
时间:2018 年 6 月 4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海南橡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第六次会议
                            自筹资金的议案
时间:2018 年 7 月 2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海南橡胶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七次会议            2.海南橡胶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时间:2018 年 8 月 30 日    情况专项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海南橡胶关于解除部分土地承包关系及相应资产处
      第八次会议
                            置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
                            1.海南橡胶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的议案
                            2.海南橡胶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海南橡胶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
                            4.海南橡胶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海南橡胶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海南橡胶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7.海南橡胶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时间:2018 年 10 月 19 日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海南橡胶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9.海南橡胶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0.海南橡胶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份购买协
                            议》的议案
                            11.海南橡胶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海南橡胶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海南银行以
                            协议存款方式存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            1.海南橡胶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时间: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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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关于在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内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处
      第十一次会议          置的议案
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   2.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近年来一直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
 计机构。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审计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确保了整个审计工作的真实、完整、
 客观和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会计、审计评估以及上市公司规范
 治理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全面跟踪和督导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通过专题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审计工作做到事前沟通、
 事中监控及后期核查,并就年审会计师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确保
 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
 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流程与内控制度。我们积极督促公司
 执行相关制度,要求各单位对内控自评发现的缺陷进行落实整改,积极推动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对
 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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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有效沟通,我们认真听取了各方的意见,通过
现场会议、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确保与外部审计部门沟通
的频率和效率,推进公司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认真审核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
了专业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允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结论意见
    2018 年,我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稳
步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 年,我们将继续依托自身的专业素养,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
能,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相关工作,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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