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9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2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
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海南橡胶关于控股股东调整承诺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控股股东担
任职务的董事王任飞、彭富庆、蒙小亮、王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海南橡胶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需求,同意公
司对其现金增资人民币1.2亿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三、审议《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
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非关联方金融机构的
现金管理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等,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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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海南橡胶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海南橡胶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海南橡胶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海南橡胶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海南橡胶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
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海南橡胶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海南橡胶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海南橡胶关于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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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审议《海南橡胶关于制定<基金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海南橡胶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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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如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1、《海南橡胶关于控股股东调整承诺的议案》
我们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原承诺期内已根据承诺
将相应股权委托给公司管理,双方均为解决同业竞争进行了整合等准备工作。受
行业因素影响,标的资产业绩不稳定,现阶段收购确实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鉴于标的资产对公司发展主业具重要战略意义,且调整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2、《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该
事项。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9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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