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0-02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
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
整。
2.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
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
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规定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
则。
4.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
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
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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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1号)废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
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
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
露要求等。
(二)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
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
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收入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
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
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
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新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
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
(四)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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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
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
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
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影
响。
2.新收入准则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
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
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
务指标,不会对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对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活动无
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的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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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海南橡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海南橡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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