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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橡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2021-04-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
                     之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四月




                     1
                                 声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担任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
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
方均已保证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的材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
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
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
据本持续督导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
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
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持续督导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持续督导
意见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
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全文。




                                     2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                      释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天然橡胶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海南橡胶、上市公
                        指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
组、本次重大资产重           海南橡胶以现金收购农垦投资及 R1 国际管理层
                        指
组、本次重大资产购           股东所持有的 R1 国际 5,010,888 股股份
买
                             农垦投资、Sandana Dass、Lim Beng Seng、Ling
                             Chan Yew、Ho Wai Leong、Toshinobu Handa、Lee
                             Chee Hoe、Oh Kian Chew、Leow Wei Chang、Lim
交易对方                指
                             Chin Seng、Leslie Cheng Tsin Tzun、Nguyen Dai
                             Thao、丁文、Wong Kien Hian、Yeoh Wee Chia、
                             Mantha Srinivas Sastry 和 Koravangattu Vinayraj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
农垦控股、海垦控股      指
                             股股东
                             Hainan State Farms Investment Limited,系农垦新
农垦投资                指   加坡设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全资子公司,持有
                             R1 国际 4,200,000 股股份
Sandana Dass、Dass 先        Sandana Dass,R1 国际首席执行官及重要股东之
                        指
生                           一
                             Sandana Dass、Lim Beng Seng、Ling Chan Yew、
                             Ho Wai Leong、Toshinobu Handa、Lee Chee Hoe、
                             Oh Kian Chew、Leow Wei Chang、Lim Chin Seng、
R1 国际管理层股东       指
                             Leslie Cheng Tsin Tzun、Nguyen Dai Thao、丁文、
                             Wong Kien Hian、Yeoh Wee Chia、Mantha Srinivas
                             Sastry 和 Koravangattu Vinayraj
                             R1 International Pte Ltd,系一家注册在新加坡的
R1 国际、标的公司       指
                             私人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上市公
海南省国资委            指
                             司实际控制人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ZICO Insights Law LLC、ZICO Law Vietnam、
境外律师                指
                           ZICOlaw (Thailand) Limited 、 Roosdiono &

                                     3
                          Partners、Zaid Ibrahim & Co、Samvād: Partners、
                          Mei & Mark LLP、King & Wood Mallesons 法律事

                          務所·外国法共同事業(当事務所)等对 R1 国际
                          及其子公司出具法律意见的境外律师事务所
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指   2018 年 4 月 30 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评估报告》         指   公司拟收购 R1 International Pte. Ltd. 股权项目涉
                          及的 R1 International Pte. Lt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1290 号)
                          《股份购买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交割先决条件满
交割日               指   足或由享有该等条件之益处的一方豁免后第三个
                          营业日
                          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
过渡期               指
                          日)之间的时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4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一)交易方案概述
      1、整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农垦控股通过农垦投资
持有的 R1 国际 4,200,000 股股份,Sandana Dass、Lim Beng Seng、Ling Chan Yew、
Ho Wai Leong、Toshinobu Handa、Lee Chee Hoe、Oh Kian Chew、Leow Wei Chang、
Lim Chin Seng、Leslie Cheng Tsin Tzun、Nguyen Dai Thao、丁文、Wong Kien Hian、
Yeoh Wee Chia、Mantha Srinivas Sastry 和 Koravangattu Vinayraj 持有的 R1 国际
810,888 股股份,合计 5,010,888 股股份,占 R1 国际 6,820,888 股的 73.46%。其
中,上市公司向管理层股东购买 R1 国际股份的实施以上市公司完成购买农垦控
股间接持有的 R1 国际 4,200,000 股股份交易为前提条件。
      本次交易以中企华出具、并经海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标的资
产于评估基准日的美元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R1 国际 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
评估值为 9,157.19 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汇率计算,约合 58,050.16 万人民币,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收购 5,010,888 股股份对应作价确定为 6,554.24 万美
元 。
      农垦投资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农垦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R1 国际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直接持有 R1 国际 73.46%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海胶新加坡持有 R1 国际
15.39%股权,合计持有 R1 国际 88.86%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
构成重组上市。
      2、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信息如下表所示:
                             出售 R1 国际     现金对价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备注
                             股份数(股)     (美元)
                                                             农垦投资为农垦控股全
  1     农垦投资                 4,200,000   54,936,000.00
                                                                   资子公司
  2     Sandana Dass              350,000     4,578,000.00    R1 国际首席执行官
  3     Lim Beng Seng              88,888     1,162,655.04    R1 国际首席运营官
  4     Ling Chan Yew              88,000     1,151,040.00   R1 国际副首席运营官
  5     Ho Wai Leong               80,000     1,046,400.00      R1 国际总经理

                                      5
                                  出售 R1 国际      现金对价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备注
                                  股份数(股)      (美元)
  6      Toshinobu Handa                50,000        654,000.00             -
  7      Lee Chee Hoe                   40,000        523,200.00             -
  8      Oh Kian Chew                   20,000        261,600.00     R1 国际首席交易官
  9      Leow Wei Chang                 20,000        261,600.00     R1 国际首席财务官
  10     Lim Chin Seng                  15,000        196,200.00      R1 国际副总经理
  11     Leslie Cheng Tsin Tzun         13,000        170,040.00             -
  12     Nguyen Dai Thao                10,000        130,800.00             -
  13     丁文                           10,000        130,800.00             -
  14     Wong Kien Hian                  8,000        104,640.00             -
  15     Yeoh Wee Chia                   8,000        104,640.00             -
  16     Mantha Srinivas Sastry          5,000         65,400.00
  17     Koravangattu Vinayraj           5,000         65,400.00             -
                合计                  5,010,888   65,542,415.04              -

       3、交易评估和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中企华出具的、经海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R1
国际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9,157.19 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汇率计算,约合
58,050.16 万人民币,本次收购 5,010,888 股股份对应作价确定为 6,554.24 万美元。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按照美元定价并支付对价。
       4、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并取得标的资产。具体现金对
价及支付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美元
 序号                 交易对方       第一期支付款       第二期支付款       第三期支付款
  1      农垦投资                     49,442,400.00        5,493,600.00           -
  2      Sandana Dass                  4,120,200.00          457,800.00           -
  3      Lim Beng Seng                   581,327.52          290,663.76          290,663.76
  4      Ling Chan Yew                   575,520.00          287,760.00          287,760.00
  5      Ho Wai Leong                    523,200.00          261,600.00          261,600.00
  6      Toshinobu Handa                 327,000.00          163,500.00          163,500.00
  7      Lee Chee Hoe                    261,600.00          130,800.00          130,800.00
  8      Oh Kian Chew                    130,800.00            65,400.00          65,400.00
  9      Leow Wei Chang                  130,800.00            65,400.00          65,400.00
  10     Lim Chin Seng                    98,100.00            49,050.00          49,050.00
  11     Leslie Cheng Tsin Tzun           85,020.00            42,510.00          42,510.00
  12     Nguyen Dai Thao                  65,400.00            32,700.00          32,700.00
                注
  13     丁文                             65,400.00            32,700.00          32,700.00


                                           6
 序号             交易对方           第一期支付款       第二期支付款       第三期支付款
  14      Wong Kien Hian                  52,320.00           26,160.00          26,160.00
  15      Yeoh Wee Chia                   52,320.00           26,160.00          26,160.00
  16      Mantha Srinivas Sastry          32,700.00           16,350.00          16,350.00
  17      Koravangattu Vinayraj           32,700.00           16,350.00          16,350.00
                合计                  56,576,807.52        7,458,503.76       1,507,103.76
    注: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并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每期拟向丁文支付的美
元作价改为向其境内指定账户支付约定汇率转换后的人民币价款。
       针对农垦控股和管理层股东的不同性质和诉求,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上市
公司分期支付对价款项的时间安排有所区别。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交割审计报告出
          农垦投资及 Sandana Dass      交割日后
  1                                                   具后十个工作日           不适用
          先生                       五个工作日内
                                                            内
          除 Sandana Dass 先生外其     交割日后                            2022 年 3 月 31
  2                                                   2020 年 3 月 31 日
          他管理层股东               五个工作日内                                 日

       (二)期间损益归属
       上市公司与农垦控股友好协商并确认,聘请审计机构于资产交割日后对 R1
国际进行审计,以明确过渡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的金额。R1 国际在过渡期间
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按其在本次交易中受
让的股权比例享有;R1 国际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农垦控股按海南橡胶在本
次重大资产购买中受让 R1 国际股份的合计比例承担。农垦控股应在交割审计报
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截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R1 国际 5,010,888
股股份已经过户至海南橡胶名下,海南橡胶已经成为 R1 国际控股股东,R1 国际
成为海南橡胶的控股子公司。
       三、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相关各方均做出了相关承诺,主要包括关于所提供资
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诚信守法的承诺、诚信守法与权属清晰的承
诺、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等,相关承诺的
主要内容已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7
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相关承诺方
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
    双方约定,业绩承诺期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农垦控股对 R1 国际在业绩承诺期的业绩承诺为:R1 国际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1,313.00 万美元。
    2、业绩承诺补偿的确定
    根据《利润补偿协议》,R1 国际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
下原则计算:
    (1)R1 国际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2)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否则,业绩承诺期内,未经 R1 国际股东会批准,
不得改变 R1 国际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3)净利润指 R1 国际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
    (4)R1 国际承诺净利润和实现净利润均应扣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
R1 国际提供的各项资金支持(如有)对应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为 R1 国际应当
自前述支持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按照新加坡市场或其他市场同期可比独立融资
成本所计年化利率计算的利息。
    双方一致确认,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上市公司有权适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利润补偿协议》项下所述该期 R1 国际的实现净利
润进行审查,出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R1 国际在业绩承诺期
的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将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3、业绩承诺补偿的实施
    (1)补偿义务的实施


                                   8
    如 R1 国际在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农
垦控股应当对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上市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期末《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依据《利润补偿协
议》约定的有关公式计算并确定农垦控股需补偿的现金金额,并向农垦控股发出
书面通知,要求其按照《利润补偿协议》有关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当期应补偿金额应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农垦投资收购标的
公司 4,200,000 股股份(以下简称“420 万股股份”)的交易价格。
    (2)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上市公司向农垦投资收购标的公司
420 万股股份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
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而出具的 R1 国际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如 420 万股股份期末减值额大于农垦控股已补偿现金
总额,则农垦控股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做出减值补偿。
    减值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
    期末减值额补偿金额=420 万股股份期末减值额–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
    任何情形下,补偿义务人农垦控股承担 420 万股股份期末减值补偿与业绩承
诺补偿的金额以 420 万股股份的交易价格为限,对于超出部分(如有),补偿义
务人无需补偿。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上市公司将在进行 2021 年度审计时,对 R1 国际在 2019-2021 年实现的累
积净利润数与《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 R1 国际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予以
审查,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因此暂无法判断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2020 年度主要业务回顾
    2020 年,在新冠肺炎肆虐、市场竞争日益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公司抗疫情、


                                     9
复生产,战灾害、保民生,闯市场、谋创新,聚焦橡胶主业、紧紧围绕自贸港建
设推动改革发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夺取了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的双
胜利。
    坚持天然橡胶为主业,持续夯实岛内橡胶产业基础,通过建设高标准胶园等
举措,橡胶布局不断优化。海南天然橡胶产业入选农业农村部 2020 年全国 50 个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橡胶基地建设项目和天然橡胶保护区划定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 2.49 亿元;橡胶综合保险和收入保险继续实施。
    橡胶智慧收购平台快速推广应用,注册收购站 116 个、收购点 1,832 个,胶
农超 13.9 万人,日在线售胶人数将近 5 万人次,覆盖海南岛 90%的市县。岛内
浓乳年产能提升至 25 万吨,产量同比增长 12.16%,生产工艺、加工水平以及设施
设备得到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大浓乳”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林产集团产品不断
纵深发展,完成首笔海外订单;爱德福公司乳胶寝具自主品牌销售额 5,565 万元,
增幅显著,品牌认可度不断提高。
    以基地分公司为载体打造亩产万元综合体,目前已完成 30 余个亩产万元项
目,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以现有胶园土地为依托的休闲观光等多功能多业态
加速开发,保国田园综合体项目顺利推进,财政资金逐步落地。
    联合申报的“土壤改良技术与应用”项目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自动
化、智能化胶园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通过了 2019 年省重大项目年度考核评
价;乳胶射频技术发泡生产工艺研发取得突破,属国内首创行业领先;获得橡胶
废水提取白坚木皮醇、智能割胶机、智能化加工技术、加工装置改造等专利授权
32 件,其中发明专利 17 件,实用新型 15 件。此外,林产集团按照全国“科改示范
行动”要求,制定了改革方案和工作台账,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
础。
    公司旗下东坤基金管理的首支股权投资基金,年化收益率达 14.22%;落地
海南自由贸易港首单 FTN 账户美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全
国首批、海南唯一的 20 号胶期货保税交割仓库资质;充分利用自贸港人才政策,
引进国家特聘专家等资深管理人才 60 多名。
    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子公司下发管理事项授权清单;完善股权投资、固定资
产投资业务流程,明确关键节点和相应职责;组建海外管控平台,强化海内外资


                                    10
源整合及海外业务运营管控;财务共享中心正式运营,合同管理系统正式上线;
持续推动制度创新,建立能进能出的全员全周期考核制度。公司获评 2020 年“双
百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评估 A 级企业;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荣获第一
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7.44 亿元,同比增长 1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 7,111.87 万元;资产总额达 177 亿元,同比增长 5.39%,其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 97.76 亿元;公司累计干胶产量 9.5 万吨,天然橡胶加工量 22.09
万吨,其中浓乳产量 8.96 万吨,公司经营情况保持稳定。
       (二)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根据公司的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73,672.50           1,682,987.93          1,647,14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77,618.05             973,276.59           1,014,228.41
     的净资产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574,432.05           1,380,289.02          1,319,45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111.87             13,514.53              23,490.1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857.29             -10,746.71            -67,968.6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6,954.12              92,441.73              74,905.18
     流量净额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0 年度,公司如实披露各项业务的发展状
况,业务发展情况平稳。
       六、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运作,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责明确,充分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建立了确保所有股东充


                                         11
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
关规定,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
公司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和人员作到分开独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内部各事业部、职能部门、经营部门能够独
立运行。
    (三)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董事
选聘程序选举董事,保证董事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公司董事以认
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公司董事
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
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
    (四)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独立有效的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财务管理、募集资金
使用和存放、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
    (五)利益相关者
    公司在保持稳健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积极关注所在地区福利、
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社会责任,公司充分尊重并维护银行及其他债
权人、职工、销售客户、供应商、所在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公司能够
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六)信息披露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


                                   12
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切实防控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
公正、公开。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0 年度,公司为建立与投资者长期密切的沟通与联系,一方面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及时回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另一方面积极建立投资者管理制度,接待投资者的到访和电话咨询,真实、准确、
完整和及时地回复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确保所有投资者对公司所披露信息的
平等知情权。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出现相关实际情况
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八、持续督导意见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
批准或授权,标的资产的过户已经办理完毕,手续合法有效;相关承诺方均不存
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上市公司将在进行 2021 年度审计时,对 R1 国际在 2019-
2021 年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数与《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 R1 国际同期累积承诺净
利润的差额予以审查,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
专项审计报告,因此暂无法判断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公司如实披露各项业务的
发展状况,业务发展情况平稳;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运作,保证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责明确,公司亦将进
一步提高员工内控意识,充分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实施过
程中,未出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田 斌                范哲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