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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橡胶: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2-11-1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 通 过 境 外 新 设 全 资 子 公 司 以 支 付 现 金 的 方 式 收 购 SINOCHEM
INTERNATIONAL (OVERSEAS) PTE. LTD.持有的 Halcyon Agri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HAC 公司”或“标的公司”)574,204,299 股已发行普通股
股份(约占标的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 36.00%) 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并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向标的公司剩余的全部股份发起强制要约收购(与“本
次协议转让”合称为“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
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
算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置生产经营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 45,987.04
万元向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
团”)购买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中路 71 号海垦广场 A 楼 5 层、10-22 层(建筑
面积共计 22,771.08 平方米)写字楼。本公司自海垦控股集团购买前述写字楼房
产与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公司股份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不属于相同
或相近的业务范围,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除前述情形外,本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
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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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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