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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橡胶: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3-03-09  

                                     河南路德(海口)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路德(海口)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海南天然橡胶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本所指派赵宇律师、孙增军律师

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召开的相

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股

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决

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

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向本所保

证和承诺,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

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

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律师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

处。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

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并普遍适用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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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一并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出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

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15 点 00 分在海南省

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 4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及参与投票人员的资格


                               2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公司

的 股 份 数 额 为 2,754,025,024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3549%。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 14 人,代表公司的股份数额为 19,612,0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3%。

    上述两项合计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17 人,代表公司的

股份数额为 2,773,637,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132%。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出

席股东大会。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对

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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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2,769,318,2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2%,表决结果为王天明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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