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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威合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之专项核查意见2019-02-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之专项核查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威合金”)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隽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立晟富盈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等 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
高科”)93%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博德高科 7%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博德高科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博威合金的新增业务将增加精密细丝(包括精密切割线、
精密电子线和焊丝等)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博威合金的资产规模和
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的提升。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和 2018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每股收益
为人民币 0.49 元/股,2018 年 1-9 月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42 元/股。根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7
年度备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52 元/股,2018 年 1-9 月备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45
元/股。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得
到提升,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
                     陈   杰           傅毅清               洪    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