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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威合金:独立董事关于不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发行价格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不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发行价格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关
于不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发行价格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董事会不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减少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不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属于关联交易事
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上述事
项时,关联董事谢识才、张明、谢朝春、郑小丰、鲁朝辉、王永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不调整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发行价格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邱妘、门贺、包建亚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