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9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对事先收到的《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
审阅,现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曼特”)
在 2019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购买行为。公司与博曼特发
生的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不会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双方拟发
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博
曼特工业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签
订 2019 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妘 门贺 包建亚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