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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威合金:关于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8年末减值测试报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9-05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 2018 年末减值测试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与博威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谢朝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盛世博众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众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盛世宏腾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腾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盛世恒运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运投资)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泽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泽投资)(以下简称博威集团等 6 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编制《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 2018 年末减值测试
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
    一、本报告编制依据
    本报告主要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与博威集
团等 6 名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3 月 4 日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之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
2016 年 5 月 13 日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等。
    二、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6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与博威集团等 6 名交易对方签订《关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天
源评报字〔2016〕第 0039 号),以 2016 年 1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宁波康奈特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50,129.23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康奈特公司 100%股权价格确定为 150,000 万元,其中
非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对价 60,000.00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 90,00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谢朝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1452 号)核准了本次交易方案,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
结合的方式购买康奈特公司 100%股权,其中向谢朝春等 5 名交易对方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63,291,13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9.48 元),向博威
集团支付现金对价 90,000.00 万元。
    本次向谢朝春等 5 名交易对方发行用于购买资产的 63,291,137 股新增股份已
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股
份变更登记证明》。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股东名称/自然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
谢朝春                                                           34,760,569
博众投资                                                         11,093,995
宏腾投资                                                          7,050,668
恒运投资                                                          5,278,445
宏泽投资                                                          5,107,460
  合 计                                                          63,291,137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情况
    (一) 承诺事项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完成对康奈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本公司与
博威集团、谢朝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为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在盈利预测补偿
期限博威集团、谢朝春所做的业绩承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净        10,000.00      11,700.00     13,400.00    35,100.00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9,000.00      11,700.00   13,400.00   34,100.00
 司净利润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在补偿测算基准日(各年度的 12 月 31 日)后应由负
责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康奈特公司在利润承诺期间各个年度当年实
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披露,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二) 业绩补偿
       1.在利润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康
奈特公司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
博威集团、谢朝春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部分对本公司进行补偿,补偿
方式为:优先采用股份补偿,不足部分采用现金补偿。
       2.在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每年计算一次股份补偿数,
由本公司以 1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每年实际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补偿股份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
                   利润承诺期间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康奈特公司作价
×                       已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若实际股份补偿数小于零,则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 如公司在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有现金分红的,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实际回
购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公司;
如公司在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中“康奈
特公司作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获得的
股份数。
       (3) 如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
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谢朝春承诺在 2 个月内将等
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公司赠送股份实施
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博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朝春、博
众投资、宏腾投资、恒运投资、宏泽投资外的股份持有者),其他股东按其持有
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博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朝春、博众投资、宏腾
投资、恒运投资、宏泽投资持有的股份数后博威合金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
股份。
    (三) 减值测试及补偿
   1.在利润承诺期间届满后三个月内,本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康奈特公司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康奈特公司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间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
价格,则博威集团、谢朝春应向本公司另行补偿。 另行补偿股份数计算公式
为:

                   康奈特公司期末减值额
另行补偿股份数 =                           利润承诺期间已补偿股份总数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若因利润承诺期间公司以公积金转增或送红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博威集
团、谢朝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
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2. 前述康奈特公司期末减值额为康奈特公司作价减去期末康奈特公司的评
估值,并扣除利润承诺期间康奈特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
等的影响。
       四、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康奈特公司 2016-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使用本
公司拨付募集资金的资金成本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各
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2,016.93      13,932.74    10,509.39   36,459.06
扣除使用本公司拨付募
集资金的资金成本及非
                              9,761.67    12,515.79     9,082.66   31,360.11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康奈特公司 2016-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使用本公司拨付募集资金的资金成
本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360.11 万元,未达到承诺
数 34,100 万元,完成承诺业绩的 91.97%。
    五、减值测试过程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置入资产股权部分对应的承诺期已满,本公司对该部分
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一) 本公司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评估)对康奈特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
值测试涉及的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第〔2019〕0115 号),康奈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为 202,077.00 万元。
   (二)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形式对
康奈特公司增资 51,0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出资完毕。
   (三) 标的资产减值金额的计算
  项 目                  金额(万元)             备 注
康 奈 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202,077.00    ① 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收购后,公司对康奈特公司
                            51,000.00    ② 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资形成的净资产增加额
扣除增资款后,康奈特公司              ③=①
                           151,077.00
整体净资产价值                          -②
重大资产重组时标的资产
                           150,000.00       基准日为 2016 年 1 月 31 日
的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的减值额                 0.00
    六、减值测试结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于康奈特公司全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康奈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2,077.00 万元,扣除股东增资形成的净资产增
加额 51,000.00 万元,合计股东全部权益为 151,077.00 万元,与重大资产重组时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150,000.00 万元比较,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