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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威合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0-042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通知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
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2019 年 9 月 27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
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
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
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4、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修订通知和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109,056,601.1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13,898,046.52
                                                应收账款              704,841,445.36
                                                应付票据              164,807,620.0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81,752,334.53
                                                应付账款              416,944,714.52
管理费用                       238,654,758.59   管理费用              233,610,651.20
研发费用                       160,958,027.37   研发费用              166,002,134.76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
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
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增加规范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
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
则协调一致。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
议的交易行为”;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将重组债权
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
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
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
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4、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
型;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
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
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未对公司 2019 年及变更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