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博威合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2021年2月8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
9人,其中,董事谢朝春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
开合法有效。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
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
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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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期限
4.1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4.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4.2.1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4.2.2 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3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4.3.1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4.3.2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3.3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本次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5.00 元/股的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
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333,333 股,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2
1.69%,按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66,667 股,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其他除权除息
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回购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其他除权除息
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价格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
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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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
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
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
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方案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1-007)。
二、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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