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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威合金:国信证券关于博威合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2-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博威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博
威合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4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
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的方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为100元/张,
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188,679.25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1,189,811,320.7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其
他发行费用1,952,830.1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858,490.56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
证报告》(天健验〔2020〕1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120,000 万元(含 1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年产 5 万吨特殊
 1                           149,125.725        120,000.00                105,223.45
        合金带材项目
          合计               149,125.725        120,000.00                105,223.45
     注:上表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1年2月23日的金额。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3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39152001047777770                  64.8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3901100029200075868                  0.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361077480815                         0.4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39152001047777788               14,234.30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含理财利息收入737.19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
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2,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
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交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
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傅毅清              杨俊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