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博威合金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5-08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已顺利完成换届,现由第五届董
事会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谢识才先生担任总裁、王永生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总裁提名张明先生、郑小丰先生、谢朝春先生、万林辉先生担任副总裁,
提名孙文声先生担任总工程师,提名鲁朝辉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4、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人简历,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
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意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谢识才先生为总裁,聘任张明先生、郑小丰
先生、谢朝春先生、万林辉先生为副总裁,聘任孙文声先生为总工程师,聘任王永生
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鲁朝辉先生为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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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崔 平 陈灵国 许如春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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