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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
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对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
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
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
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
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2021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2 号》也再次强调了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
    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
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销售费
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
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
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21 年度
                                       合并报表                   母公司
营业成本                                220,366,933.61               40,620,700.30

销售费用                                -220,366,933.61              -40,620,700.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0,366,933.61               40,620,700.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366,933.61              40,620,700.30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21 年度
                                        合并报表                  母公司

营业成本                                101,045,457.44               31,071,463.01

销售费用                                -101,045,457.44              -31,071,463.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1,045,457.44               31,071,463.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045,457.44              -31,071,463.0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
中列示,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