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博威合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22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事先收到的《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
关联方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的审阅,现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曼特”)
在 2022 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购买行为。公司与博曼特
发生的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不会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双方拟
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
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博
曼特工业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
方签订 2022 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崔 平 陈灵国 许如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