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博威合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07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 2023-00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博德高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1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博德高科已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6,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博德高
科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为博德高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100万元。主
要用于博德高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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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
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2022年度,公司计划拟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亿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15亿元,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授权董事
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旗下全
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
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
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及2022年5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2-02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本次为博德高科提供的12,100万元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700 万元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后陈村
法定代表人:谢识才
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4 日
经营范围:精密切割丝、精密细丝、电子线的研发、制造和加工;模具设备及耗材
的加工、批发、零售;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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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5,305.11 109,610.37
负债总额 63,248.43 64,485.61
净资产 42,056.68 45,124.76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045.80 41,942.31
净利润 3,410.82 3,068.07
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全资子公司单体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保证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1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三年;
5、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博德高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博德高科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经营状
况良好,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
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100万元;本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
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321,580.19万元(其中包含6,301.77万美元按照2023年1月6日美元
兑人民币汇率1:6.891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43,426.75万元;3,130万欧元按照2023年1月6
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2535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2,703.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9.34%,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2,550万元,占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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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01%,均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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