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5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133 号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
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威合金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博威合金 2022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博威合金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威合金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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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威合金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宁
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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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度完成收购宁波
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四届七次董事会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方案为: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隽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立晟富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博
德高科 93%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板带)拟以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博威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博德高科 7%的股份。2019 年 4 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0 号)核准了本次交易方案。
2019 年 5 月,博德高科在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其 93%股权
的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7%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博威板带。本公司已向博威集团、宁波博威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隽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立晟富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分别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26,012 股、29,769,793 股、15,193,179 股、3,593,214
股、1,831,944 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07 元,同时本公司及博威
板带已向博威集团支付现金 4.95 亿元,用于购买博德高科价值为 9.9 亿元的 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威板带与博威集团、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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