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37 公司简称:博威合金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博威合金 601137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永生 孙丽娟 电话 0574-82829383 0574-82829375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 段1777号 道东段1777号 电子信箱 yongsheng.wang@bowayalloy.com lijuan.sun@bowayalloy.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5,085,202,705.94 14,483,438,423.59 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462,772,845.50 6,016,421,062.25 7.4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7,744,317,519.82 6,645,559,996.19 1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59,582,713.56 277,243,568.60 65.7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78,539,900.81 259,345,903.88 84.53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47,028,643.05 -341,794,984.90 289.37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36 4.94 增加2.42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8 0.35 65.7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8 0.35 65.7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2,17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29.41 232,340,968 0 质押 40,000,000 人 境外法 博威亚太有限公司 10.13 80,000,000 0 无 人 境内非 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3.77 29,769,793 0 无 人 境内非 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深圳 国有法 3.52 27,801,481 0 无 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 境内自 谢朝春 2.79 22,047,192 0 无 然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隽瑞投资 其他 1.92 15,193,179 0 无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 其他 1.69 13,346,334 0 无 划 境内非 宁波见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国有法 1.65 13,034,947 0 无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05 8,332,733 0 无 国寿养老策略 4 号股票型养 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 其他 0.84 6,657,929 0 无 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之 控股股东谢识才与宁波见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张明是舅甥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之控股股东谢识才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 司的参股股东谢朝春是父子关系。鉴于博威集团通过其 全资子公司博威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博威亚太 100% 股权,博威集团与博威亚太构成一致行动人。鉴于公司 2016 年收购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博 威集团、博威亚太、鼎顺物流为谢朝春的一致行动人。 鉴于公司 2019 年收购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权,金石投资与博威集团、博威亚太、谢朝春、鼎顺 物流互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