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1-005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4,718,377.7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949,980.84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 合计金额为385,668,358.58元,本次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 定的要求,2021年6月2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及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1 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 107,192.58 107,192.58 2 全网货站升级改造 48,526.73 48,526.73 3 备用发动机购置 44,742.26 44,742.26 4 信息化升级及研发平台建设 40,124.20 40,124.20 合计 240,585.77 240,585.77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 金投入并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 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 展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5178 号),截止2021 年 7 月 31 日 ,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为 364,718,377.74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全网货站升级改造 114,486,146.61 114,486,146.61 2 备用发动机购置 219,207,333.26 219,207,333.26 3 信息化升级及研发平台建设 31,024,897.87 31,024,897.87 合计 364,718,377.74 364,718,377.74 四、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5178 号),公司以自 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20,949,980.84 元,明细如下: 2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序号 费用类别 预先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2,830,188.67 2,830,188.67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030,972.44 10,030,972.44 3 律师费用 6,374,368.67 6,374,368.67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0 0 5 其他发行费用 1,714,451.06 1,714,451.06 合计 20,949,980.84 20,949,980.84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19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5,668,358.58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 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 先投入,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置换”),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本次置换 3 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 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385,668,358.58元。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项目顺利稳步实施,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 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517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公司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4 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