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 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东航物流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东航物流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以 及 2021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7 号文同意东航 物流注册申请的批复,东航物流首次公开发行 15,875.5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全 部 为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 发 行 价 格 15.7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503,575,118.1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717,418.12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5,857,7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 107,192.58 107,192.58 2 全网货站升级改造 48,526.73 48,526.73 3 备用发动机购置 44,742.26 44,742.26 4 信息化升级及研发平台建设 40,124.20 40,124.20 合计 240,585.77 240,585.7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364,718,377.7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全网货站升级改造 114,486,146.61 114,486,146.61 2 备用发动机购置 219,207,333.26 219,207,333.26 3 信息化升级及研发平台建设 31,024,897.87 31,024,897.87 合计 364,718,377.74 364,718,377.74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1]35178 号)。 四、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29663 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7,717,418.12 元,扣除承销保荐 费(不含增值税)71,852,909.77 元(承销保荐费共计 74,683,098.44 元,前期已 支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830,188.67 元)后,剩余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25,864,508.35 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 行费用的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类别 预先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2,830,188.67 2,830,188.67 2 序号 费用类别 预先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030,972.44 10,030,972.44 3 律师费用 6,374,368.67 6,374,368.67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 5 其他发行费用 1,714,451.06 1,714,451.06 合计 20,949,980.84 20,949,980.84 上述事项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东方航 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5178 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例会、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64,718,377.7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20,949,980.84 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385,668,358.58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 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 3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