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28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轮胎或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聘任轮值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轮值总经理制度》的规定。
林小彬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接
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
胜任轮值总经理的工作。本次聘任之前即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要求。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王健先生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副总经理的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高管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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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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