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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轮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8-02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
     全性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28 亿元额度范围内(其中募集资金 16 亿元、
     自有资金 12 亿元)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 2017 年 6 月 26 日起至下次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授权
     议案时止。
         一、 前期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实际平
序   银行                         理财金额                              实际获得收益
                  产品名称                     理财起止日期    均年化
号   名称                         (万元)                                    (元)
                                                               收益率
1    交通   蕴通财富日增利 92 10,000           2018-3-5 至     4.70%    1,184,657.53
     银行   天                                  2018-6-6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
序 银行                   理财金额                  预期年化              产品风
               产品名称               理财起止日期             产品类型
号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险分级
1 交通     “蕴通财富日 10,000        2018-6-6 起, 详见“二、 保本浮动   极低风
   银行    增利”S 款理财             持续运作,银 (二)2”     收益型   险产品
           产品                       行有权根据实                        (1R)
                                      际情况提前终
                                      止。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购买的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需要
    提供履约担保。
          1、产品的申购和赎回
          (1)申购和赎回申请受理时间:赎回申请受理时间为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
    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申购申请受理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2)申购的扣款和确认时间:申购申请为实时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扣款
    资金的活期利息),但理财收益的计算起始时间为申购申请确认当日(工作日非
    交易时间或非工作日提出申购申请,则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得到确认)。
          (3)赎回的确认和到账时间:理财收益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赎回确认日当日
    (不含)。投资者赎回理财产品时,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本金即时到
    账,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理财收益于赎回确认日划转至投资者清
    算账户。
          (4)赎回份额要求:投资者可以选择全额赎回或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最
    低赎回份额为 100 万份,单笔明细的最低持有份额为 500 万份;若申请部分赎回
    后所持份额少于 500 万份,则应申请全额赎回理财产品,否则该部分赎回申请将
    不被受理。
          (5)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若任一工作日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
    品上一工作日规模的 15%时,即为巨额赎回,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当日赎回申请,
    投资者可在下一个工作日发起赎回申请。若连续 2 个工作日(含)以上发生巨额
    赎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产品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客户赎回时,按照赎
    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和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客户理财收益。实际存续天
    数:自收益计算起始日(含)起至收益计算截止日(不含)的天数。存续期限与
                                         2
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存续天数                预期年化收益率
                    小于 7 天                   1.80%
                    7 天(含)-14 天            2.55%
                    14 天(含)-30 天           2.90%
                    30 天(含)-90 天           3.05%
                    90 天(含)以上             3.15%
    银行将根据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并通过门户网
站公布。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银行公布的为准(上表为购买时银行公布的最新预期
年化收益率)。客户所能获得的理财收益以银行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计算并向
客户实际支付的为准,该等理财收益最高不超过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本产品
相应期限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理财收益。
    3、投资运作
    (1)产品投资范围、投资种类
    固定收益类: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
投资比例为 0-50%;
    货币市场类: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和其他
货币市场类资产,投资比例为 40%-100%;
    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不超过 30%。
    (2)投资限制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前述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
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向
客户进行信息披露。银行有权单方面调整前述投资范围、品种或投资比例,在不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规定的强制性规范的前提下,将提前在门户网站或
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公告。若客户不接受调整后的投资范围、品种或投
资比例,有权在公告执行前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全部赎回本产品并解除本理财
产品协议。若客户在公告执行后继续持有本产品或办理本理财产品协议项下相关
业务的,视同接受公告内容。
    4、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若本理财产品余额持续 10 个工作日低于理财产品规模下限;由于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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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终止产品;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
续履行产品协议;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产品。
    (2)银行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应提前在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
营业网点公告。
    (3)银行将于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客户应得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至
客户清算账户。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受
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理财产
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17 年 6 月 6 日发布的《三
角轮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12.50 亿元人民币,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12.75 亿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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