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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轮胎:三角轮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5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与三角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其他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三角集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以下统称“中国重汽”)之间在销售或采购商品、提供
或接受劳务、资产租赁等方面存在长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木、林小
彬、单国玲、熊顺民回避表决)和《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牛艳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
行了事前审阅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两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丁木、王福凤、单国玲、林小
彬、侯汝成、王文浩须对《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须对《关于预计公

                                   1
司与中国重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2021 年实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华进                      500          276.70
向关联人购买       华通                      350           11.29
材料、商品等       华平                        45          48.95
                   小计                      895          336.94
向关联人购买       集团                      150          129.24
  燃料和动力       小计                      150          129.24
                   华平                       0.2           0.10
                   华进                       0.2              0
向关联人销售       华通                         2           1.41
  产品、商品       华博                         0           1.10
                   中国重汽               85,000       81,609.42
                   小计                 85,002.4       81,612.04
                   华进                         7           7.11
向关联人提供
                   华通                       0.5           0.19
    劳务
                   小计                       7.5           7.29
                   华平                      237          335.43
接受关联人提       华通                    1,210        1,217.01
  供的劳务         中国重汽                  430          807.53
                   小计                    1,877        2,359.97
                   集团                        19          18.35
向关联人出租
                   金桥华太                    10           9.20
    资产
                   小计                        29          27.55
                   集团                    2,075        2,156.24
从关联人租入
                   华博                      149          162.46
    资产
                   小计                    2,224        2,318.70
     合计                               90,184.9       86,791.73
注 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通”、三角(威海)
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华进”、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平”、北京金桥华太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金桥华太”、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博”,下同。
注 2:华通、华进、华平、华博、金桥华太为集团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2
                                 2022 年第                          本次预计金
                                                          占 2021
                                 一季度与关 2021 年实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关联   2022 年                                 年同类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金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人   预计金额                                业务比
                                 发生的交易     额                  差异较大的
                                                            例
                                   金额                                 原因
向关联     华进           450         60.67     276.70    38.21%
人购买     华通           310          1.83      11.29     1.56%
材料、商   华平            45         10.62      48.95    88.21%
  品等     小计           805         73.11     336.94    43.22%
向关联     集团           242         49.61     129.24     0.32%
人购买
燃料和     小计           242         49.61     129.24      0.32%
  动力
         华平             0.2          0.03        0.10    3.81%
         华进             0.2          0.16           0    0.00%
向关联
         华通               2          0.35        1.41   54.03%
人销售
         华博             1.5          0.05        1.10   42.16%
产品、商
         中 国
    品                77,200      14,092.53   81,609.42     9.19%
         重汽
         小计        77,203.9     14,093.13   81,612.04    9.19%
向关联 华进                  5         0.52        7.11    1.69%
人提供 华通                0.6            0        0.19    0.04%
  劳务   小计              5.6         0.52        7.29    1.73%
         华平             392         71.83      335.43   16.95%
接受关
         华通           1,288        284.68    1,217.01   37.60%
联人提
         中 国
供的劳                    800        195.52     807.53    76.87%
         重汽
    务
         小计           2,480        552.03    2,359.97   37.66%
         集团              20          4.59       18.35   17.13%
向关联
         金 桥
人出租                    9.2          2.30        9.20     8.59%
         华太
  资产
         小计            29.2          6.89      27.55    25.73%
从关联     集团         2,076        523.78    2,156.24   39.58%
人租入     华博           157         39.13      162.46    2.98%
资产       小计         2,233        562.92    2,318.70   42.56%
 合计                82,998.7     15,338.20   86,791.73    9.2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角集团
    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46,88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 56 号
    股东: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金石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维修,土地使用权、住房租赁,成品油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角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 169,046.65
万元、净资产 120,773.7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34.82 万元、净利润
20,071.31 万元。
    2、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895 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 56 号
    主营业务:宿舍管理、餐饮、印刷等后勤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平未经审计总资产 1,807.10 万
元、净资产 336.9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8.55 万元、净利润-102.15
万元。
    3、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工业新区浙江路西段路南
    主营业务:模具、工装器具的维修、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通未经审计总资产 918.75 万元、
净资产 448.92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28.30 万元、净利润-185.57 万元。
    4、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4
    注册资本:56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张村镇姜南庄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制造、安装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进未经审计总资产 550.51 万元、
净资产 127.27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9.09 万元、净利润-135.18 万元。
    5、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74 号五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博未经审计总资产 9,936.84 万
元、净资产 1,960.31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9 万元、净利润 56.28 万元。
    6、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承功
    注册资本:2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 3 号 C 座 102 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金桥华太未经审计总资产 58 万元、
净资产-539.09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78.67 万元、净利润 215.82 万元。
    上述各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华平、华通、华
进、华博、金桥华太为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有效存续,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同时,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重汽


                                     5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102,628 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 777 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
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
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
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
口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
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259.98 亿元、净资产为 470.33 亿元,2021 年度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984.83 亿元、净利润 44.72 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一是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
(2021 年 9 月 9 日前)曾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二是公司董事牛艳丽女士在中
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任职,且自 2021 年开始兼任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2 年
起兼任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中国重汽济南动力有
限公司总经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前述公司同受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控制。因此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三)(四)、第三款(二)、第四款、
第五款的规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分公司包括中国重汽集团济
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重汽(济南)轻卡有
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
司、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
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6
  重汽(重庆)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在 2021 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轮胎购销业务等属
  于关联交易。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有效存续,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同时,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出售/提供   采购/接受                        定价原则和               付款安排和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
  方名称      方名称                             依据                   结算方式
                        电,汽油、柴油,
                        印刷品,餐饮、后
                        勤服务,模具清洗、
                                             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
                        疏通、维修,材料、
三角集团    公司
                        机加工件、工装器
                        具等                                       每年 12 月 31
                        房屋、机器设备租     市场价格或 市场价格或 日之前结清
                        赁                   成本加成   协议价格
                        运输                 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
                        轮胎                 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
公司        三角集团
                        物耗劳保             成本加成   协议价格
                        房屋租赁             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
                                                                   发票挂账 90
公司        中国重汽    轮胎                 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
                                                                   天以内结清
                                                                   发票入账当
中国重汽    公司        买断服务费等         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
                                                                   月结清
       关联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市场价格参照市场同
  类产品或招标比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仅对部分无可比市场价格的厂房、设备租
  赁等,经双方协商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即在折旧摊销基础加上税费及一定的利
  润。

       公司与中国重汽间的交易均为市场行为,公司每年通过参与中国重汽面向全
  体供应商的年度采购招标,竞标成功后签署中国重汽面向所有供应商的年度采购
  协议和采购合同,公司全年轮胎供应按照中国重汽的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三角集团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辅助性业务,由于专业
  化、成本和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其交易金额将保
  持稳定;公司与中国重汽的关联交易属于实际经营所需的轮胎购销业务,中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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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与中国重汽的交易将长期存在,交易规模取决于市场
环境、中国重汽自身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的竞争力;上述交易正常、必要且合理。
    上述交易依据公平、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的,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
成的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定价、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
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作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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