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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矿业:西部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
分别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或“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
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
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
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
    1.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
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
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
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
确认为相关资产。
    2.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
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
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
“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
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
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
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3.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
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
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
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
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
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4.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
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
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
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
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
     5.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
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
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
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
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
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
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
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
权益项目。
     6.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
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
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7. 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
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
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
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议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




    备查文件:
    (一)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西部矿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