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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江交通: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03-1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

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利益。现就201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德权,男,1962年10月生,教授、高级会计师、博士生导师。历任

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副主任兼厅党组秘书,哈尔滨商业

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商业大学党委书

记。

       蔡荣生,男,1965年4月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历任长春一汽集团助理工程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共中央台湾工

作办公室副处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大唐

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农业银行独立董事。

       方云梯,男,1950年1月生。历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总经理,浙商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商证

券有限公司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我们均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没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都认真审议,

充分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有关情况,基于独立

的立场进行判断,并投出赞成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

时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

们还积极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更换董事

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出具独立意见;在年报编制过程中,

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

建议和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我们还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

层进行充分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了解公司重大事




                                -2-
项的进展情况,关心公司的发展。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

给予我们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完整、详尽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向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大股

东”或“龙高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大股东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全部股票的方式履行其注资承诺。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

资金全部用于增持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增资扩股的股份,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先向大股东借款2.3亿元支付,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到位后再归还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公司与大股东之间重大关联交

易。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

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

表决。

    2. 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上述关联

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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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大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完成,未发生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2012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我们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

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审核,认为2012年度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发生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业绩预报及业绩快报情况。




                                -4-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1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1年度以2011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每10股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32,000.00元。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相关条

款进行了修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并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

    我们认为,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7号)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年)》,有利于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利润分配机制,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维护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2010年3月19日上市时,控股股东龙高集团承诺两年内向公司注




                                -5-
入优质高速公路资产。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局、

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

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交

通运输部联合上报国务院的《关于完善收费公路政策 促进公路可持续发

展的报告》,交通部已暂停受理收费公路资产上市审批事项。鉴于政策性

原因,大股东的注资承诺无法如期完成。

    公司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及时披露了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为保障所

有股东的权益,经与大股东龙高集团协商,大股东以现金2.3亿元认购公

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履行其注资承诺。

    我们认为,鉴于政策性原因在原承诺无法如期履行的情况下,大股东

以现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履行注资承诺,体现了大股东对上

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有关重大事项的信息

披露工作,披露各类临时公告30项。我们对公司201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

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6-
的通知》要求,经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

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内部控制咨询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进行了系统化的梳理和整改。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披露了半

年度和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进展情况。我们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北京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送达及时、内容完整、准确,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时,我们从专业角度出发,为公司提出了有

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7-
利益。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基于独立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为公司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我们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不断提高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201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诚信、勤勉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为出发点,加强与公司经营层的沟通,了解公司的情况,关注公司的

发展。同时,我们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规范化运作,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关联交

易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权益,为推动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做出努力。


    独立董事:刘德权   蔡荣生   方云梯




                                         2013年3月11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