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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江交通: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2014-03-18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 2014—01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3 月 13 日,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 2014-012 号),公司拟以 3,620 万元为底价通
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简称
“大连东高”)92.5%股权。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拟转让大连东高股权的有关
情况,现将具体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底价的确定

    2010 年公司分立上市承继的大连东高,其历史遗留诉讼、债务及连年亏损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了不良影响。为甩掉包袱、轻装上阵,维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2013
年 9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
经营班子推进大连东高诉讼事项处置进度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
子加快推进子公司大连东高诉讼事项的处置进度,广开思路,加快处置分立承继的子
公司大连东高的不良资产,并根据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3—036)。

    由于大连东高是本公司从东北高速分立承继而来,自大连东高成立以来,公司(含
东北高速)均对其提供了资金支持,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大连东高提供
资金支持原值累计为 8,927 万元。

    经初步测算,上述资金综合资金成本及自 2010 年公司分立以来公司为解决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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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高历史遗留问题发生的其他费用合计约为 3,620 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等资金成
本及费用是公司多年以来为支持大连东高业务存续和发展付出的代价,应在处置大连
东高股权时一并考虑,故而确定 3,620 万元为此次公开挂牌转让大连东高股权时的底
价。

       二、本次转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

       公司分立上市承继的对大连东高的长期股权投资原值为 7,400 万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计提减值准备 3,116 万元。在公司董事会确定转让股权底价 3,620 万
元的情况下,公司拟进一步对该项股权投资在 2013 年期末计提减值准备 664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若以底价 3,620 万元成交,产生投资收益为 0 元,对公司 2014 年度合
并报表净利润无影响。

       (二)可能收回借款的影响

       公司分立承继的大连东高对公司借款为 8,519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大连东高对公司借款累计原值为 8,927 万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累计计提坏账 8,484 万元,净值 443 万元。综合考虑大连东高现状及历年亏损、
诉讼等因素,本次股权转让,拟以偿还大连东高对公司 6,500 万元借款为参与大连东
高股权挂牌交易的前置条件。若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将对公司 2014 年度合并报表净
利润产生 6,057 万元以上的积极影响。

       鉴于本次挂牌转让股权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因素,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因工作疏忽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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