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龙江交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4-04-25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14-02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修
       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部分条款,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

性。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

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进行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 进行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配,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量状况、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 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量状况、项目

利润分配。                                             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分配。




                                                   1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

之三十。                                       应当充分考虑未来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决策程序          资金需求,并考虑公司未来从银行、证券市场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 融资的成本及效率,以确保现金分红方案不影

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 响公司持续经营及发展。

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           在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

际、股东要求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 同时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公司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 下一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情况下,公司最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议并提交监事会审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意后形成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可按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公司 照本章程规定,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审议时,应当通过披露提示性公告、提供电话

号码或邮件地址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2
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股东大会在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满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
                                               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发展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规划的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
                                               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符合国
                                               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
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提出股票股利的分配方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所的相关规定。变更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明确的独立意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决策程序
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
2/3 以上通过。
                                               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
                                               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
司现金分红政策有特别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
                                               际、股东要求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
行。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

                                               讨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议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

                                               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3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

    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

    议时,应当通过披露提示性公告、提供电话号

    码或邮件地址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在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满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

    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发展规

    划的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

    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变更或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应

    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决

    策程序,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4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政策有特别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

                  行。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还其占用的资金。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3 日




              5